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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课程免考有关事项的解答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课程免考有关事项的解答

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的通知》(甘考办〔2012〕72考)要求,已注册我省自学考试考籍,可申请免考部分课程。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成人)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结业生和退学生,在教育部完成电子注册(备案),并已注册我省自学考试考籍,可申请免考部分课程。免考课程有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办理免考的考生持相关证件到考籍档案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考试行政机构申请办理。

(二)免考英语(专升本)课程需提供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英语专业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免考自考其他课程需提供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免考课程的成绩证明。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有关考试合格证书者,均不必申请免考,办理毕业证时,提供证书直接顶替相应课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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