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田晖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清理整治校园流浪狗流浪猫的提案》(第18号社会治理类)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这一问题十分重要,确实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清理整治。现答复如下:
一是已经建立制度进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已经制定了有关校纪校规,明令禁止学生、教职工带领宠物进入校园。二是发送预警信息警示。在湘潭大学女大学生在校园内遭流浪狗围攻事件发生后,我局立即发出预警信息,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立即排查清理,及时驱逐校园内的流浪狗、流浪猫,确保师生安全。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将流浪狗、流浪猫清理工作纳入县(区)和市直学校安全管理年度考核之中,进行量化考核,并定期或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召开座谈会,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努力为师生生活、学习创设良好的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2018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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