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十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全市重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省教育厅、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全省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批 示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全市教育领域 不正之风和腐败方面的突出问题,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整治重点和措施
(一)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治措施:1.严格按照《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甘财教〔2022〕20号)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资金,坚决纠治挤占挪用现象,对挤占挪用的要督促返还。2.严格落实《甘肃省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 )》 (甘教资助〔2020〕1号),加强对幼儿园幼儿资助档案的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的予以返还,严肃处理责任人。3.督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及时完成收费标准的审核备案,严格落实“幼儿园在每学期收取保教费时,对符合条件的幼儿保教费按标准直接减免,不得先收后退”的规定。4.指导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进一步规范幼儿资助档案管理,分年度做好幼儿资助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利用、统计等工作。5.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一步制定细化整治措施,加强监督指导。
牵头部门:规财科,联系电话:8680271
配合部门:资助中心、学前教育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幼儿园
(二)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问题
整治措施:1.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高效联动、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形成校外培训治理合力,提升治理效能。2.加大与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加强日常检查,在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部署开展多轮集中整治攻坚行动,严查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一对一 ”“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牵头部门:基教科,联系电话:8680265
责任单位: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相关学校
(三)公办普通高中违规举办复读班问题
整治措施: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 则,对辖区内公办普通高中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根据学校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2.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租用公办高中校舍,聘请公办高中在职教师参与复读班教学和管理,借用公办高中的社会声誉招生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制定限时整改措施,切实规范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办学行为。3.严格落实公办高中不得举办高三复读班的政策规定,对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责任。
牵头部门:基教科,联系电话:8680265
责任单位: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相关学校
(四)中小学领域,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材料,在招投
标代购教辅资料中收取回扣或者收受好处问题
整治措施:1.对照教辅材料管理规定,深入开展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学生家长购买目录外教辅材料、指定地点购买教辅材料等问题。2.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及时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3.对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材料,在招标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或者收受好处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处置。
牵头部门:基教科,联系电话:8680265
责任单位: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相关学校
(五)中小学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问题
整治措施:1.对照“十项准则”等制度要求,深入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自查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建立问题台账,限时对账销号。对查实的问题,对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2.重点排查城区学校、知名学校和自查中未发现问题线索的学校。排查结束后建立台账,向市教育局报送排查结果并签订承诺书。3.适时组织召开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大会,以查处的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相关案例为反面教材,分析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4.结合专项整治问题调查和处置工作,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本地查处的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典型案例。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问责所在学校负责人。性质严重或影响恶劣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牵头部门:人事科,联系电话:8680263
责任单位: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相关学校
(六)在乡村教师职称评审中以权谋私问题
整治措施:1.对照乡村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办法,重点排查乡村学校教师晋升职称的推荐条件、推荐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随意提高或降低申报职称的准入门槛,是否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权力寻租等以权谋私问题。2.对排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责令纠正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对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处置。3.对乡村教师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牵头部门:人事科,联系电话:8680263
责任单位:各县(区)教育局
(七)乡村教师向城镇流动中以权谋私问题
整治措施:1.各县(区)教育局对照公布的乡村教师向城镇流动的条件和规定,深入开展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规调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情况。2.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对于违反乡村教师向城镇流动规定的,责成县(区)教育局立即纠正,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3.对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处置。
牵头部门:人事科,联系电话:8680263
责任单位:各县(区)教育局
(八)在营养餐招标中收取回扣或收受好处问题
整治措施:继续深入推进全市大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招投标价格虚高、随意降低或提高准入门槛以及供餐达不到标准,大宗食材不进行统一招标以及从中收取回扣或收受好处等突出问题。
牵头部门:安监科,联系电话:8687534
配合部门:规财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教育局
(九)后勤服务管理中以权谋私问题
整治措施:重点纠治校内中小型维修改造,后勤服务保障物资设备和学生宿舍有关用品招标采购,餐饮、物业服务企业和校园商超的准入退出及监管方面存在的优亲厚友、权力寻租等以权谋私问题。
牵头部门:规财科,联系电话:8680271
配合部门:安监科、项目办
责任单位:各县(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幼儿园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至2023年12月结束,分为五个阶段组织实施,分别是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9月)、抽查检查阶段(10月30日前)、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1月、12月)、公布整治成果阶段(12月)。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师生进行监督,发现全市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可通过牵头部门联系电话或邮箱qyjywtxs@163.com和电话8680257进行投诉反映、提供线索。
庆阳市教育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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