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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庆阳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快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评价制度,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标准(试行)》,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正确方向、儿童为本、科学评价、以评促建”的原则,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评价对象

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

三、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园所发展、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教师发展四个方面,具体内容由4项一级指标、15项二级指标和50项三级指标构成。

(一)园所发展。包括办园方向、科学理念、品德启蒙和教育环境4项二级指标及10项三级指标,旨在促进幼儿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科学保育教育理念,积极创设丰富适宜、富有童趣、有利于支持幼儿学习探索的教育环境,实现“美好教育”目标愿景。

(二)保育与安全。包括卫生保健、生活照料、安全防护3项二级指标及12项三级指标,旨在促进幼儿园加强膳食营养、疾病预防、健康检查等工作,建立合理的生活常规,强化医护保健人员配备、安全保障和制度落实,确保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三)教育过程。包括活动组织、师幼互动和家园社共育3项二级指标及18项三级指标,旨在促进幼儿园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理解尊重幼儿并支持其有意义地学习和活动,强化家园社协同育人,不断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四)教师发展。包括师德师风、人员配备、专业发展、园本教研和激励机制5项二级指标及10项三级指标,旨在促进幼儿园加强教师师德工作,注重教师专业能力建设,提高园长专业领导力,提升园本教研实效,采取有效措施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潜心育人。

四、评价方式

(一)注重过程评价。重点关注保育教育过程质量,关注幼儿园提升保教水平的努力程度和改进过程,严禁用直接测查幼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方式评价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二)聚焦班级观察。采取随机查的方式,覆盖面不少于各年龄班级总数的三分之一。通过进入每个班级不少于半日的连续自然观察,充分了解教师与幼儿互动情况,准确判断教师对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所做的努力与支持,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三)强化自我评价。建立常态化的自我评价机制,促进教职工主动参与,通过集体诊断,反思自身教育行为,提出改进措施。同时,有效发挥外部评价的导向、激励作用,有针对性地引导幼儿园不断完善自我评价,改进保育教育工作。

五、评价等级

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大于等于90分,评定为优秀;小于90分、大于等于75分,评定为良好;小于75分、大于等于60分,评定为合格;60分以下,评定为不合格。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教育部门加强对幼儿园保育教育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幼儿园每学年开展一次自我评价。县(区)依据所辖园数和工作需要,原则上每3年为一个周期,确保每个周期内覆盖所有幼儿园。市上结合实际每年适当开展抽查,抽查覆盖辖区内所有县(区)。

(二)突出专业力量。培养一支尊重学前教育规律、熟悉评价业务、有扎实的实践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的专业评价队伍,确保专业化开展幼儿园评估指导工作。

(三)注重整改工作。坚持结合评估中发现的短板弱项,研提改进策略,建立工作台账,细化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科学保教水平。

(四)侧重激励引导。将保育教育质量评价结果作为规范办园行为、表彰奖励、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园长考核以及民办园年检、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扶持等方面工作的重要依据,激励幼儿园积极主动规范发展。

(五)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入解读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意义、内容要求和指标体系,认真总结推广质量评价工作先进典型经验,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园所间经验交流与合作,全面营造科学保教的良好氛围。

附件:庆阳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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