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开展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工作;依法对县(区)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政策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情况进行监督;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管理、教育教学、办学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托专业监测机构或者第三方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状况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状况和教育教学水平进行监测和评估,为宏观教育决策提供参考;拟订全市教育督导规章制度、评估标准和实施方案;制定教育督导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全市兼职督学选拔、聘任和管理;指导做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指导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工作,总结推广督导工作经验。
办公电话:0934-86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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