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考试院学业水平考试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2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督促各学校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学考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估体系,检测、评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及时将学科教学质量状况及有关质量提高的意见、建议反馈给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检查、指导全市初中、高中学籍、考籍工作及高中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的审批;负责高中学历证书的审批发放。 科室负责人:昔金梅办公电话:0934-8681873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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